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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哺集乳室將達3,000處


母乳是寶寶最天然的食物,為支持母乳哺育,營造友善職場哺乳環境,國民健康署積極推動法定外自願設置哺集乳室之場所,如各級學校、醫療院所、及企業職場等已有781處。加上依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應設置哺集乳室之特定公營場所、鐵路車站、航空站、捷運交會轉乘站、百貨公司及零售式量販店等2,135處,全國目前已有2,916處;此外,為提供哺乳媽媽外出更多的方便與選擇,台鐵行駛中對號列車也已全面設有哺集乳室,高鐵列車也將在105年12月全面設置完成。另為提供男性友善育嬰環境,國民健康署也鼓勵業者廣設「友善育嬰室」,協助營造持續哺育親善環境,促進員工兼顧工作與哺育子女責任。


增進母嬰健康減少經濟負擔


依國際實證研究指出,母乳能降低寶寶腸胃道感染、呼吸道感染、及中耳炎的機會,也會減少兒童期糖尿病的機會,減少過敏。此外,研究也發現哺餵母乳的寶寶智商較高、發生嬰兒猝死的風險比較低,而婦女藉由母乳哺育,能使產後子宮恢復較快,產後出血的機會較小,身材恢復較快,而且得到乳房癌、卵巢癌及骨質疏鬆的機率減少。哺乳對國家經濟也有極大幫助,世界衛生組織(WHO)在2016年Lancet的文章指出,只要讓更多嬰兒喝更久的母乳,在高收入國家,可降低超過1/3嬰兒猝死風險。在低及中等收入國家,可避免約1/2腹瀉和1/3呼吸道感染。整體而言,每年大約有80萬名孩童生命可望獲救。此外,對女性而言,長時間哺餵母乳可降低罹患乳房和卵巢癌風險,每年估計可避免約2萬名女性死亡。世界衛生組織鼓勵嬰兒純母乳哺育6個月,其後添加適當的副食品,持續哺育母乳至2歲或2歲以上。



持續落實推動母乳哺育措施


為了孕育健康的下一代,給寶寶最好的,國民健康署邱署長淑媞呼籲企業雇主、家人、親友及社區大眾支持媽媽哺乳,協力營造母乳哺育全面友善環境,國民健康署將持續與勞動部結合宣導「營造友善職場哺乳環境」,請各職場雇主落實執行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勞動基準法規定,讓職場哺乳婦女在規定之休息時間外,給予每天上、下午各半小時哺集乳時間。國民健康署每年均辦理母嬰親善醫療院所醫護人員母乳哺育衛教指導訓練課程,也提供衛教指導給付,促進醫護人員對哺乳媽媽的專業支持,也建置孕產婦免費關懷專線0800-870-870(0800-抱緊您抱緊您)及網站服務(http://mammy.hpa.gov.tw),有母乳一指通APP可定位搜尋最近的母嬰親善院所及哺集乳室,也有母乳哺育教戰手冊,並持續落實執行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保障婦女於公共場所公開哺乳之權利及推廣設置哺集乳室,相關資訊可至國民健康署網站(http://hpa.gov.tw)查詢。

 

詳細資訊、內容及附件表單可以到衛生福利部網站查詢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圖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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